虹口区疫情最新消息/上海虹口区区情
好消息:上海已有10区,实现社会面清零
上海已有崇明区 、青浦区、奉贤区、嘉定区、金山区 、徐汇区、杨浦区、黄浦区 、长宁区、虹口区10个区实现了社会面清零。“社会面清零”的定义:指发生本土新冠疫情后,通过综合防控 ,在隔离管控场所或闭环管理场所之外,没有出现新增 。社会面清零意味着有效控制了疫情社区传播风险。

工期与通车时间:根据规划,26号线的工期为6年,极有可能在2030年底前建成通车。这将为上海的轨道交通网络增添一条重要的环线 ,进一步提升城市的交通便捷性和公共交通服务水平。
上海传来好消息,2022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 、征地养老人员以及精减退职回乡老职工的养老金和生活补助都将同步调整提高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消息,2022年上海市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将从2022年1月1日开始调整。
上海轨道交通近期利好消息包括15号线预计年底建成、10号线二期预计年底开通试运营、京沪高铁将推出“静音车厢 ”及全新票价机制 、18号线一期南段8座车站预计年底建成 ,同时上海还试行评估了15号线闵行区段并公布了健康评估结果。
从10月份开始,部分退休人员可能迎来取暖补贴、养老金差额重算补发、过节费或地区性津贴三笔补贴,具体领取金额和条件因地区 、参保情况及退休时间而异 。取暖补贴:主要面向北方有供暖期地区的退休人员 ,需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含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单位或灵活就业参保)。
0月起残疾人补贴可多领金额因地区和补贴类型而异,线上申领可实现“秒到账”流程,具体如下:能多领的金额2025年10月起 ,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上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平均涨幅39%,从每月约180元涨至237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平均涨幅25% ,从200元涨至245元。
11月27日零时起上海18个高风险区解除管控
〖壹〗、库尔勒市昨日(2022年11月26日)解除10例无症状感染者医学观察,今日(2022年11月27日)10时起逐步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具体措施如下:分区分级管理低风险区居民有序恢复生产生活,高风险区严格落实“足不出户”防控措施,确保风险可控前提下逐步解封。
〖贰〗、上海市卫健委11月27日通报:2022年11月26日0—24时 ,新增本土确诊病例11例和无症状感染者119例,其中2例确诊病例和2例无症状感染者在社会面常态化核酸检测中发现,9例确诊病例和117例无症状感染者在隔离管控中发现。ps:阳性感染者居住地按区划分进行统计 ,「」查看详情 。
〖叁〗 、海珠区关于解除部分区域临时管控措施的通告根据疫情处置进展和疾控专家建议,海珠区决定自2022年11月27日15时起解除部分区域临时管控措施,按低风险区管理 ,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防控措施,通告如下:瑞宝街道金碧花园三期61栋。江南中街道万丰花园君雅街2号、君雅街4号。
虹口区防控期间代购药服务公告
〖壹〗 、上海虹口区疫情防控期间代购药服务公告 为解决疫情防控期间本区封控小区(楼)居民的基本用药需求,现提供电话预约、上门取卡、药品配送上门等服务 ,具体内容如下:服务对象 虹口区域封控小区(楼宇)居民 。封控小区(楼宇)居民解除隔离后,不再提供此服务。
〖贰〗 、询问医保部门:若对医保额度使用有疑问,可拨打上海医保服务热线(021-12393)或前往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询问 ,避免因误解政策而违规。总结:医保代购行为看似“互利 ”,实则违法违规且风险极高。无论是代购者还是购药者,均可能面临法律制裁、医保权益受损、资金安全威胁等多重后果 。
〖叁〗 、代购药品是否违法应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具体分析有:代购因方便和优惠而流行,护肤品、食品、服饰等 ,通过代购可以买到其他地区的产品或者以低于本地区的费用购入。海外代购管制药品,如果管制的药品是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就会构成走私毒品罪 ,要依据犯罪情节判刑 。
〖肆〗 、政策优化:减少系统性压力封控管理人性化调整:允许每户每天派一人外出采购生活物资,对紧急就医、孕产妇等群体开通“绿色通道”。信息透明化:及时公布疫情数据、防控政策及救助渠道,避免谣言传播加剧恐慌 ,例如通过短信、社区公告多渠道推送。
〖伍〗 、在福建福州,2026年使用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到药店买药需遵循特定手续,且不能直接持他人医保卡代购药品 ,但可通过家庭共济账户共享余额支付 。使用医保个人账户余额购药的手续确认参保身份与医保卡状态需确保已参加当地职工或居民医保,且医保卡处于有效状态。
〖陆〗、朋友圈代购药品多数情况下存在违法风险,是否违法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具体分析如下:违法情形无证经营药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一条 ,从事药品零售需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 。若朋友圈代购者未取得该许可证,擅自销售药品(包括退热药、抗过敏药等),属于无证经营行为。
